2025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助学项目开始网上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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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不断提升教育层次和学历水平,助力残疾人发展成长。今年我市继续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助学项目,目前已经开通网上申报渠道(“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平台)。申请人为余姚市户籍且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境内各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均可申请免除学费和住宿费的助学项目,并可获得一次性成才奖励。具体按照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教育厅发文《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6﹞23号)执行。 助学资金补助标准为:学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住宿费补助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给予补助。若有调整,另行公布。对中外合作班、中外合作院校或通过交流、交换等其他原因到境外学习的大学生,其在境外期间的补助标准按照原所在境内就读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奖励资金标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的大专残疾人学生,给予每人每学年6000元;就读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残疾人学生,给予每人每学年8000元。对于接受成人高等教育的残疾人学生,在其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凭毕业证书给予大专2000元、本科及本科以上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残疾人学生可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残疾人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进入“在线办理”直接申请助学补助;(二)操作不便的残疾人大学生,也可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或《毕业证书》、学费、住宿费发票或收据等),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现场由工作人员帮助申请;(三)因奖励资金的申请目前还未开通网上办理,非全日制残疾人大学生仍需在取得毕业证书当年,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进行申请一次性奖励。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残疾人学生无需单独申请奖励,市残联审核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将成才奖励、学费、住宿费一并发放至本人社保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