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浙江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暂行办法》(浙残联发〔2017〕2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抵扣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抵扣申报对象 全市所有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二、抵扣申报办理时间 2021年1月15日—2021年6月30日。 三、抵扣申报办理方式 网上抵扣申报网址: http://cbjdk.nbcljyzx.org.cn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或其他非IE支持极速模式浏览器。 四、抵扣办理流程 1、注册:首次使用用户需进行注册,注册过程将调用公共数据接口,如用户注册过程中提示未获取接口信息,请静候3秒,系统自动转入人工填报界面,用户需确认信用代码及联系人、联系手机号码的准确性后提交注册。 2、登录:默认用户名为用人单位信用代码证号,密码详见注册提示。 3、申报:用人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或工资发放证明)、外省籍残疾人或残疾军人(1-8级)准备证件原件的扫描件,逐个填报残疾人工作岗位事项,按系统要求逐项上传附件证明材料(需按附件要求上传,产生错误有可能影响审核进度)。所有残疾人工作情况及附件资料上传完成后,系统生成《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下载该表,并盖公章、法人签字后扫描上传。确认各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注: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如民政部门认定的福利企业,残联认定的工疗机构等,不需要上传附件材料) 4、审核结果会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到联系人(注:注册时一定要正确填写申报人手机号码)。如审核存在问题,请用人单位修改申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 (详细操作流程请查看系统登录页面的操作指引视频。) 五、 抵扣办理材料 已就业残疾人的资料是指用人单位2020年度本单位残疾员工的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请参照流程提示要求)。 六、技术咨询: 宁波市 杭州泓慧科技有限公司 冯科杰15381069733 孟静18057146385 余姚市残联咨询电话:62730745 62706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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