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康复工程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4-04-10 14:59访问次数:字体:[ ]

实施康复工程办事指南

一、康复工程的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内或18周岁以下的持证残疾人和白内障患者。

二、 康复工程的项目及补助政策:

1、“助明”工程——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按每例2000元标准确定;为低视力残疾人验配助视器,按每例1000元标准确定;为视力残疾人实施盲人定向行走康复训练,按每例1000元标准确定。

2、“助听”工程——为听力残疾人验配助听器,按每例2000元标准确定;为听力语言残疾人实施机构康复训练,每月按实际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补助;对1-17周岁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植入基本型人工电子耳蜗的,按每台50000元标准确定,手术费按每例12000元标准确定。对年龄不满18周岁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已经自费植入人工耳蜗,需要对处理器进行一次性升级的按每台58000元标准确定(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3、“助行”工程——对上下肢缺失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每条按实际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补助;对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矫形器,每人按实际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补助;对肢体残疾儿童免费实施矫治手术的,每例按实际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补助;对肢体残疾儿童少年实施机构康复训练,每月按实际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补助;对成人肢体残疾人实施机构康复训练(1个病种只限一次),每月按实际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补助,最高补助18000元。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轮椅对重度肢体残疾人给予免费赠送5年内不得重复享受

3、“助智”工程——对智残儿童实施机构康复训练的,每月按实际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补助;对孤独症儿童实施机构康复训练的,每月按实际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补助。

以上补助政策除了康复对象符合条件外,还要符合甬残联【2013】48号《关于确定新一轮宁波残疾人阳光品质工程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的通知》的文件内规定的定点机构。

三、康复工程服务流程:

(1)本人申请——到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余姚市残疾人品质康复工程申请表》;(2)村、社区评议——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评议,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提供《余姚市残疾人(白内障患者)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表》,上报乡镇、街道残联;(3)、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并上报市残联;(4)、市残联组织提供康复服务或转介服务。

以上康复政策,如与新出台的文件政策相抵触的,以新出台的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62726639   62711224